根据江苏海事局《关于开展2010年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苏海监察[2010]46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我局2010年政风评议工作方案如下:
一、形式和方法
2010年政风社会评议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问卷分二类:一类为江苏海事局下发的A、B两种;另一类为本局制定的测评表和调查问卷。
(一)A表用由行政相对人填写。行政相对人包括:来基层执法窗口办理海事业务的行政相对人、辖区内航运公司、聘请的政风社会监督员等。来各单位基层执法窗口办理海事业务的行政相对人的调查问卷由各单位现场发放并回收,送局纪检处,由纪检处统一邮寄江苏海事局纪检监察处。辖区内航运公司以及政风社会监督员的调查问卷由各单位负责(监督员工作例会)发放,并请评议单位和人员直接邮寄到江苏局纪检处。
(二)B表由参加本次例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机构、新闻媒体,以及口岸委、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单位填写。B表由各单位负责发放,并请评议单位和人员直接邮寄到江苏局纪检处。
(三)本局政风测评表除由参加本次例会的各单位代表填写,并在会议结束时收回外,另连同本局调查问卷现场发放200份,由来基层执法窗口办理海事业务的行政相对人填写。
二、政风评议的步骤和内容
(一)11月8日前,制定评议工作方案,印制调查问卷。
(二)11月8-15日,实施政风社会评议工作。
(三)11月20日前,各执法单位报送调查问卷。
(四)11月25日前,纪检监察处向省局报送调查问卷及政风社会评议工作总结。
(五)12月下旬,局公布2010年度政风社会评议满意度,并形成全局政风社会满意度分析评价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政风评议作为树立海事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利用多种形式,营造氛围,做好宣传发动。
(二)要按照评议的步骤、内容和时间要求,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评议期间各单位要走访有关的港航单位和船舶,广泛征求意见。
(三)要设置评议台或评议箱等,让行政相对人自主评议,防止当面和诱导式填写。评议期间,禁止对调查问卷进行篡改或置换。
四、本年度政风评议工作由纪检监察处组织实施。
纪检监察处
二0一0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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