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环境公示内容
●航路设置情况(航路航法、航道水深、航标变动)
●重点水域情况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动态
●采砂、捕鱼碍航情况
●锚地、停泊区情况
●VTS、AIS运行管理情况
●通航秩序情况
●气象水文情况
●水上交通事故险情情况
●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海巡艇巡航执法情况
●各海事处管辖范围及联系方式
●其他
各有关单位、船舶:
为便于航运单位、船舶及时掌握长江镇江段辖区通航环境,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现将二〇一六年第三季度辖区水域通航环境公示如下:
一、航路设置情况
镇江辖区航路航法按《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执行。
(一)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初通期航路情况
12.5米初通期航道助航标志设置与现有深水航道助航标志基本相同,部分特殊航段采用12.5米初通期航道AIS虚拟航标(以下简称“虚拟标”)和现有深水航道实体航标相结合。
(二)12.5米初通期航道虚拟标镇江段设置如下:
口岸直水道,在#91-1红浮下游北侧设KAZ#91-1R右侧虚拟标一座。
在#92黑浮下游南侧设KAZ#92L左侧虚拟标一座。
在#93黑浮下游南侧设KAZ#93L左侧虚拟标一座。
在#93红浮北侧设KAZ#93-1L左侧虚拟标一座。
在#94红浮北侧设KAZ#94L左侧虚拟标一座。
仪征水道,在长江#117黑浮、117-1黑浮、#118黑浮、#119黑浮对应位置南侧增设YZ#117L、YZ#117-1L、YZ#118L、YZ#119L四座左侧虚拟标。
(三)航道水深
12.5米初通期航道与现有深水航道总体基本相同, 部分特殊航段采用12.5米初通期航道虚拟标和深水航道实体航标结合标注12.5米初通期航道。
12.5米初通期航道维护水深:每年4—11月和12—3月期间航道水深分别为12.5米和11.5米。航道维护尺度以航道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四)航标变动
★据镇江航道处2016年7月9日电:丹徒直水道(一)调整大桥施#4黑浮,位置自东还原测点起,方位(060.0)度,距离(3.94)公里;(二)校核#98黑浮,位置自东还原测点起,方位(070.6)度,距离(2.79)公里。以上灯光均不变。
★据镇江航道处2016年7月15日电:口岸直水道(一)调整#92红浮,位置自大新圩测点起,方位(014.6)度,距离(4.50)公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32°18′32″.5N、 119°43′29″.6E),灯光不变。(二)撤销镇锚#2专用浮。
★据镇江航道处2016年7月16日电:丹徒直水道调整#103红浮,位置自一棵洲测点起,方位(172.8)度,距离(1.50)公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32°11′31″.9N、 119°33′23″.6E),灯光不变;焦山水道增设镇海专用浮,位置自云台山测点起,方位(308.7)度,距离(3.40)公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32°14′05″.2N、 119°23′49″.7E),灯光为黄单闪;仪征捷水道Y#3红浮被打漂失,现恢复正常。位置调整自南新圩测点起,方位(309.2)度,距离(5.32)公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32°14′07″.6N、 119°16′42″.5E),灯光不变。
★据镇江航道处2016年7月20日电:口岸直水道调整#94红浮,位置自大新圩测点起,方位(238.6)度,距离(2.06)公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为32°15′36″.1N、119°41′39″.6E),灯光不变。
★据镇江航道处2016年7月22日电:口岸直水道调整#93-1红浮,位置自大新圩测点起,方位(342.4)度,距离(1.79)公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为32°17′06″.4N、119°42′25″.8E),灯光不变。
★据镇江航道处2016年7月30日电:丹徒直水道(一)增设大桥施#3专用浮,位置自东还原测点起,方位(056.3)度,距离(4.32)公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为32°13′32″.0N、119°40′16″.1E),灯光为黄单闪;(二)撤销五峰山施工#3专用浮。
★据镇江航道处2016年7月31日电:丹徒直水道增设大桥施#2专用浮,位置自东还原测点起,方位(053.0)度,距离(4.67)公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为32°13′45″.4N、119°40′21″.2E),灯光为黄双闪。
★据镇江航道处2016年8月5日电:丹徒直水道(一)调整#102-1黑浮,位置自东还原测点起,方位(257.2)度,距离(6.23)公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为32°11′28″.2N、119°34′07″.4E)。(二)调整#103红浮、#103黑浮,位置均自一棵洲测点起,方位距离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分别为(177.4)度(1.36)公里,32°11′36″.1N、119°33′18″.8E;(157.0)度(1.36)公里,32°11′39″.6N、119°33′36″.7E,以上灯光均不变。请过往船舶注意,以策安全;焦山水道调整#103-1黑浮,位置自一棵洲测点起,方位(176.5)度,距离(0.83)公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为32°11′53″.3N、119°33′18″.3E),灯光不变。
★据镇江航道处2016年8月19日电:焦山水道增设征润州#1、2专用浮,位置均自云台山测点起,方位距离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分别为(327.2)度(3.14)公里,32°14′22″.0N、119°24′26″.0E;(317.0)度(3.17)公里,32°14′11″.5N、119°24′08″.4E,灯光分别为黄单闪、黄双闪。
★据镇江航道处2016年9月1日电:口岸直水道调整落成洲守护#2专用浮,位置自大新圩测点起,方位(349.5)度,距离(1.66)公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为32°17′04″.1N、119°42′35″.0E),灯光不变。
★据镇江航道处2016年9月23日电:丹徒直水道(一)调整(#101-1)黑浮,位置自东还原测点起,方位(247.3)度,距离(4.17)公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为32°11′21″.1N、119°35′32″.5E);(二)调整(#103)黑浮,位置自一棵洲测点起,方位(159.6)度,距离(1.36)公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为32°11′38″.8N、119°33′34″.5E);以上灯光均不变。
★据镇江航道处2016年9月24日电:口岸直水道调整(#93)黑浮,(#94)黑浮,位置均自大新圩测点起,方位距离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分别为349.3度,2.82公里,32°17′41″.0N、119°42′26″.4E;(281.0)度,(1.80)公里,32°16′22″.0N、119°41′39″.1E;灯光均不变。
二、重点水域情况
(一)尹公洲航段。该航段航道狭窄、弯曲,船舶种类多,船舶流量大,大型船舶航行、避让操纵困难,安全危险系数高,极易发生碰撞、搁浅等水上交通事故。洪水期船舶下行转向前要提前摆好船位,防止落湾。
(二)六圩河口水域。当前进出六圩河口的船舶、吊拖船队较多,航行船舶要高度重视,加强瞭望,谨慎驾驶。
(三)渡运水域。辖区有镇扬汽渡、大港汽渡、江心汽渡,渡船横越频繁。中水位期,过往船舶在通过渡运水域期间,注意加强瞭望,及早联系,谨慎驾驶,以安全航速通过。
(四)桥区水域。过往船舶航经润扬大桥、扬中大桥、扬中二桥、泰州长江公路大桥扬中夹江桥和扬中三桥桥区水域过程中,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通航桥孔的净空高度,严禁船舶并绑航行。
(五)码头前沿水域。辖区沿岸码头较多,特别是丹徒水道船舶靠离泊作业频繁,过往船舶航经码头水域加强了望,注意避让。
(六)设虚拟标的特殊航段。受现有深水航道水深限制的船舶应向主管机关设置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在无碍他船正常航行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在虚拟标标示的12.5米初通期航道内尽可能靠右航行。受现有深水航道水深限制的船舶白天悬挂圆柱体号型一个,夜间垂直显示红光环照灯三盏。在设虚拟标的特殊航段内,船舶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受现有深水航道水深限制的船舶动态,加强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动态
★ 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10月18日,江苏亚龙航务打捞有限公司在长江丹徒直水道#95黑浮至#96黑浮航道深槽处进行苏南运河三级航道整治疏浚工程淤泥外运工程。
★ 2016年7月2日至2016年7月15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江丹徒直水道左岸,以马鞍矶塔形示位标向下游426米为端点,向下游至647米,水沫线向江心258米水域范围内进行镇江港扬中港区八桥作业区阜润码头工程地质勘察。
★ 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9月30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连镇铁路项目经理部长江丹徒直水道左岸,以马鞍矶塔形示位标向下游426米为端点,向下游至647米,水沫线向江心258米水域范围内进行新建连镇铁路DQSG-1标主墩钢围堰吊装工程。
★ 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中交天津航道局在长江口岸直水道落成洲头水域进行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口岸直水道整治工程II标段工程。
★ 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在长江仪征水道世业洲头进行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仪征水道标段工程。
★ 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20日,江苏亚龙航务打捞有限公司在以长江#108红浮向下游500米处为端点,向上下游各150米、向右岸200米水域范围内进行“万国6666”沉船打捞工程。
★ 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10月30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在长江仪征水道世业洲头进行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仪征水道标段工程。
★ 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在长以世业洲上洲头为端点,向上游1300米,向右700米,向左至左岸水沫线水域范围内;施工范围2:以世业洲上洲头为端点,至右汊左岸下游2000米端点连线,水沫线向江中方向1000米范围;施工范围3:以新河口标为端点,向上游1300米,向下游3000米,水沫线向江心300米水域范围内;施工范围4:以新十二圩苏北油库码头为端点,向上游2800米,向下游2000米,水沫线向江心300米水域范围内进行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仪征水道标段工程。
★ 2016年9月15日至2016年9月30日,中交一航局长江深水航道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在和畅洲左汊上口门内已建潜坝下游1600米至3400米之间,左右岸水沫线之间水域(施工期间保留大于200米的10.5米以上水深可航通道)进行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和畅洲标段工程。
四、采砂及捕鱼碍航情况
三季度是禁渔期结束,长江镇江段渔船增多,对镇江水域通航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渔船夜间作业对过往船只航行安全形成了隐患。长江镇江段存在非法采砂作业现象,经过镇江海事、水利和公安部门的多次联合打击和专项整治,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有时夜间部分航段仍出现非法采砂碍航现象,请过往船舶加强瞭望,关注航道中可能存在的渔船和采砂船,谨慎驾驶,注意安全。
五、锚地、停泊区安全管理情况
三季度,辖区锚地、停泊区锚泊船较多,辖区锚位较紧张。镇江海事加强了锚地、停泊区的日常监管,加大了对进出锚地、停泊区船舶的跟踪监控,镇江VTS每日坚持对锚泊海轮的高频值守抽查。船舶锚泊期间,多数船舶能合理选择锚位,保持锚泊值班和VHF值守,但检查发现仍有个别船舶未能保持锚泊期间有效值班。
三季度长江水位将转换进入中水位,通航环境有所变化,,海轮进出锚地要注意水流影响,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安全,遵守相关规定;锚泊时合理选择锚位,保持锚泊船舶之间的安全距离;锚泊期间,勤测锚位,加强锚泊值守,保持高频守听。镇江港危险品锚地下端新设32号停泊区,供大型海轮停泊。
镇江港原危险品锚地位于长江下游口岸直水道长江92#红浮上游靠落成洲一侧,因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落成洲整治工程的需要,将原锚地向下游调整到长江92#红浮下游侧,调整后锚地长1975m,宽400m-530m,锚地与下行通航分道最小距离107m,锚地内布置5000吨级化工品船锚位3个、3000吨级化工品船锚位1个
六、VTS、AIS运行管理情况
镇江VTS系统主要由VTS中心、世业洲雷达站、征润洲雷达站、大沙雷达站、富德圩雷达站组成。目前VTS系统、AIS系统运行正常,24小时不间断接受船舶动态报告,对长江#119浮至长江#91-1浮水域(其中仪征捷水道、太平洲捷水道VTS系统未覆盖)船舶、设施实施跟踪监视,提供交通组织、安全信息等功能服务。
七、通航秩序情况
三季度,镇江通航管区通航秩序总体良好,多数船舶能遵守船舶定线制规定和航行导则,服从海事交通管理。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洪水期小型船舶下行时容易靠近分隔带航行,大型船舶和小型船舶集中在通航分道中间易构成碰撞危险,小型船舶上行时有时会贪边航行,易发生搁浅和触礁事故。
★ 06:00-10:00时是长江镇江段的船流高峰期,尹公洲航段船舶流量较大,大型船舶在此会遇易形成紧迫危险局面。
★ 六圩河口水域,进出河口的吊拖船队拖带量大、船队长,经常影响正常顺航道行驶船舶的安全航行。
八、气象水文情况
三季度,辖区恶劣天气多发,我局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加强预警预控,按照相关要求实施了多次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目前辖区水位仍然较高,提醒各船舶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注意季节转换期通航环境发生变化的影响,加强安全防范,严格遵守船舶定线制规定,服从镇江VTS的交通组织。
九、水上交通事故及沉船情况
(一)险情概况
2016年3季度我局辖区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22件,均为小事故,沉船1艘,直接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19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总件数(去年12件)上升了83.3%,等级事故数持平,碰撞事故件数(去年10件)上升了580%,死亡失踪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去年120万元)上升了65%,辖区安全形势基本保持稳定。
按险情种类:碰撞15、触碰3、丢锚1、搁浅3。
按发生水域:仪征2,焦山10,丹徒5,口岸4,太平州捷水道1。
按发生时段:发生在白天13起,夜间9起。
按管辖部门:高资2、征润州处6,大沙处6,大港处3,扬中处5。
(二)事故险情特点
1、事故险情数显著上升。险情件数、遇险人数、遇险船舶数、事故数、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明显上升。
2、碰撞事故多发。占三季度事故总数的68.2%,丢锚事故数量环比呈下降趋势,占本月事故的4.5%。
3、白天和夜间事故数量相对均衡,白天(0600-1800时)发生事故13件,夜间(1800-0600)发生事故9件。
4、局部水域多发。焦山水道发生事故10起,占事故数的45.5%,是事故多发水域。
十、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查执法情况
(一)2016年7月份尹公洲航段合计1420艘次,上行船舶694艘次,下行726艘次,与去年数据(合计1742艘次、上行879艘次、下行863艘次)相比分别下降了18.5%、21%和15.9%;2016年8月份尹公洲航段合计1780艘次,上行船舶824艘次,下行956艘次,与去年数据(合计1882艘次、上行873艘次、下行1009艘次)相比分别下降了5%、5.6%和5%;2016年9月份尹公洲航段合计1227艘次,上行船舶547艘次,下行680艘次,与去年数据(合计1795艘次、上行852艘次、下行943艘次)相比分别下降了31.6%、35.8%和27.9%;
近阶段,长江尹公洲航段船舶流量有所下降,镇江海事局将继续做好水上交通组织、信息服务,加强监控,维护水上安全通航秩序,制止违章航行行为发生,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三季度辖区通航环境复杂,我局加大了对船流高峰等重点时段和尹公洲水域、江河交汇水域、桥区水域、施工水域、靠离泊作业水域等重点水域的巡查、维护、驻守和宣传驱赶力度,消除安全隐患,遏制事故险情多发事态。
(三)三季度,长江镇江段船舶碰撞险情较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我局高度重视,为吸取有关事故教训,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及时向各有关航运单位、船舶驾引人员进行了通报,提出了相关的通航安全管理建议。
(四)针对三季度部分船舶违反《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航行的违法行为,我局持续加强VTS监控与海巡艇现场联合执法行动,加大违法行为查纠力度,持续开展了整治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活动,确保辖区水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五)三季度我局加强雷暴雨、台风等强对流恶劣天气的预警,督促船舶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引导船舶避风,合理实施恶劣天气临时性限制措施,进一步做好安全信息服务,制止船舶冒险航行违法行为。
(六)三季度我局持续开展整治碍航捕捞、非法采砂行为,加强与水利、公安的联动执法,保障了辖区安全畅通有序。
十一、各海事处管辖范围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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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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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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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资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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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口沿岸标至运粮河口上南岸一侧及码头、停泊点、装卸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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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8568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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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润州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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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粮河口下至#109红浮南岸一侧和全世业洲陆域岸线及码头、停泊点、装卸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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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8082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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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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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红浮至谏壁电厂导流明渠上南岸一侧和全和畅洲陆域岸线及码头、停泊点、装卸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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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8335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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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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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壁电厂导流明渠下至太平洲捷水道上南岸一侧及码头、停泊点、装卸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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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8082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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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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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洲捷水道两岸陆域和扬中市陆域岸线及码头、停泊点、装卸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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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8832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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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
(一)海巡艇部署、巡航水域范围及联系方式:
海巡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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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航水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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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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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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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639
海巡06316
海巡0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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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口过河标与仪征十二圩测点联线至#108红浮与#108黑浮联线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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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润州海事处执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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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8561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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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6302海巡06309
海巡0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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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红浮与#108黑浮联线至#100红浮与#100黑浮联线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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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海事处执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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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8335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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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6306
海巡0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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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红浮与#100黑浮联线至#95红浮与#95黑浮联线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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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海事处执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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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8531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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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6308
海巡06303
海巡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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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红浮与#95黑浮联线至嘶马树锥形岸标与对岸垂直联线、太平洲捷水道及扬中内河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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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海事处执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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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8832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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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6301
海巡0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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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界新河口塔形过河标与十二圩烟囱连线;下界高资河上端向正北延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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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资海事处执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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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8568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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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急待命点设置及联系电话
结合辖区特点和现有待命点的分布,按照反应快速化的要求,在辖区共设立9个应急待命点,具体如下:
一号待命点:大道河,联系电话:0511-85688916;
二号待命点:船山矿,联系电话:0511-85688916;;
三号待命点:惠龙港,联系电话:0511-80829190;
四号待命点:西口门,联系电话:0511-85619879;
五号待命点:大沙处,联系电话:0511-83351775;
六号待命点:大港,联系电话:0511-80829077;
七号待命点:丰乐桥,联系电话:0511-88322504;
八号待命点:沙家港,联系电话:0511-88322504;
九号待命点:轮船港,联系电话:0511-88322504。
(三)船舶安全航行建议
★船公司、船舶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采取针对性航行安全措施,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禁止超载运输、缺员航行。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船员派出单位和引航机构应加强对所属船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船员应深刻领会和理解新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的内容,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以安全航速行驶,船舶必须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或航路内行驶;横江渡轮和靠离码头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进出汊河口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沿规定通航分道、推荐航路行驶的船舶,在经过渡口渡运水域、汊河口之前,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船舶和驾引人员在VTS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应按规定配备甚高频无线电话,并在规定的甚高频通讯频道上正常守听和接受VTS中心的询问。
★进江海轮进江前应加强主辅机、舵机等设备安全技术状况自查,确保适航,严防船舶失控。
★航行船舶航经重点水域,应实行船长监航、派专人备锚了头等措施,加强与过往船舶的联系,谨慎驾驶,采取防止碰撞行动时,应尽量避免大舵角大角度转向,防止造成另一紧迫局面;同时由于长江尹公洲航段狭窄弯曲、夜间沿岸码头灯光耀眼,建议大型海轮选择白天通过。
★大型海轮靠离码头特别是丹徒水道沿岸码头,应加强与码头、船舶代理的联系,提前落实安全措施,服从VTS中心指令,避开船流高峰、恶劣天气等不利于安全情况下靠离泊作业。
★台汛期间长江水流加急,台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增多,遇有恶劣天气时,应严格遵守海事部门实施的恶劣天气临时性限制措施,及早选择安全水域锚泊,加强值班,严禁船舶不具备安全航行条件下冒险航行。
★船舶要充分注意洪水期水流对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带来的影响,加强瞭望,谨慎操作,安全航速行驶,严禁淌航,避免贪边航行,注意镇江辖区航标异动情况和浅点水域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