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河通航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将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生效,灌河海事处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强调对其进行宣贯的重要性,要求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积极宣传,广而告之。
11月14日上午,灌河海事处监管科在受理某测绘公司关于灌河船舶交通保障基础工程的水工许可时,主动将《暂行规定》纸质版发放给申请人,并针对其工程用船实际将规定中关于富裕水深、净空高度、安全航速等要求重点宣讲,申请人表示将认真研读,将规定相关要求传达公司、参与施工船舶等,确保安全施工。
下一步,灌河海事处将继续推进《暂行规定》的宣传推广工作,在大厅业务办理、现场监督检查、水上巡航陆域巡查等执法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在规定正式生效之前做到灌河水域宣贯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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