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新扬子243”试航
泰海航【2017】142号
各有关单位、船舶: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新扬子243”轮定于2017年11月07日0645时出厂试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航船舶概况
船名:新扬子243,船长220.80米,型宽37.30米,型深19.60米,总吨41001,净吨16791,船舶前吃水4.0米,后吃水6.5米,水面以上高度40米,主机功率19620千瓦,船舶种类为集装箱船。
二、试航时间
2017年11月07日0645时至2017年11月10日0600时。
三、航经水域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码头前沿水域至东海花鸟山海域。
四、试航水域
东海花鸟山海域。
五、注意事项
1、试航船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相关的海事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所经水域的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到达试航水域前,不得进行任何设备调试和效能试验;
2、试航船按规定显示信号,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识别,密切关注试航船动态;
3、试航船在VHF规定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过往船舶应加强与试航船联系,谨慎会让,尽可能远离试航船舶航行,以策安全;
4、试航结束后不再发布通告。
泰州海事局
2017年1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