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强化船员任解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保护船员合法权益,有效打击船员资历虚假违法行为,23日,盐城大丰海事处在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筛查工作过程中,查实“丰港*”轮船员吴某存在船员资历不真实行为。
经调查, 10月27日吴某在大丰海事处办理了到该轮任三副手续, 10月31日办理解职,同时办理了任该轮二副手续。“丰港*”轮为港作拖轮,在吴某任职前已配备二名二副。
在发现该船员频繁办理船员任解职行为后,盐城大丰海事处执法人员首先通过船员管理系统、2.0系统进行调查比对,随后调阅船公司劳动合同、对公司负责人和当事船员询问证实,该船员持3000总吨以上二副证书,实际在船担任三副职务,为满足船员资历需要,频繁办理了船员任解职。查实后,盐城大丰海事处按照要求对吴某办理了非正常任解职。
|